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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款报名前,请认真阅读本规定。当您领取听课证时,表示您已同意遵守川软职业教育中心的一切规定。该规定将被视作您和川软职业教育中心所达成的协议。
一、报名
1. 正常报名期间为新班开设后到试听期终止的时间段,学员报名要持有本人或代报人的身份证。
2. 发票必须在报名交款后一个月内开具,过期一律不予补开。
3. 学员在报名时须将学费一次性交清。
二、转班
1. 在开课前或试听期内学员可以转班,人数已满的班不能转入。若新班费用高于原报班的费用,学员应当补足差额,若新班费用低于原报班,则不另退费用,可以选择其他课程抵冲余下的费用。
2. 转班必须出示听课证及本人身份证,代办转班必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。
3. 学员转班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免费发放资料,资料有损的,应照价赔偿。
4. 试听期结束后,学员转班仅限同期同类等价班级,并且不退还差价。
三、退班
1. 学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退班的,须在开课前提前10天以上申请,已进行试听的报名学员一律不准退班,学员因个人原因未试听的按已试听处理。
2. 退班必须出示学员身份证明、代办人身份证明。已开发票的,退班时必须退还完整发票(兑奖区不可缺损),否则一律不准退班。
3. 退班须完好无损地退回全部免费资料(包括书面的和电子的),否则照价扣款。
4. 已开发票的,退班时必须退回发票,否则一律不准退班。
5. 学员退班需持有效的听课证,已挂失的听课证不能办理退班。
6. 支票报名不能转退班。
四、挂失
1. 因保管不善导致听课证损坏时,应及时持学员身份证明及听课证残骸来报名处办理听课证明。
2. 丢失听课证后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办理挂失证明(拖延挂失时间超过三天的, 一切后果自负)。挂失证明只能办理一次,如再丢失,不予补办任何证明。
3. 冒领挂失证明的,一经发现,取消听课资格。
4. 挂失证明不能开发票,不能作为优惠证,不能转退班,不能更名,不能领取免费资料。
五、转让听课证的有关规定
转让听课证时,须持学员本人身份证及听课证在该班结课之前到报名处办理。私自转让的,一经发现,予以没收。购买非法转让听课证的,后果自负。
六、优惠凭证:
有本中心的会员卡或是学第二的学员均可享受相关优惠,具体优惠政策以中心公布为准。
七、其他:
1. 听课证是进入教室的唯一凭证,无证不得进入教室。
2. 报名截止日期:开课前3天
3. 培训费用:请与开课前三天汇至公司帐户(食宿自理) ,可以帮助安排住宿
4. 备注:团体课根据客户要求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(★讲师可出差讲解)
5. 缴纳培训费:
敬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开课前前三天将全部培训费用缴清,川软接受以下三种缴费方式:
现金缴费:
到川软培训中心直接缴纳;
银行转账:
公司名称:
开户银行:
账号:
地址:
邮政汇款:
公司名称:
地址:
邮编:
八、培训协议:
学费缴清的学员,签定培训协议,协议一式二份,盖章后生效,学员留一份,川软存档一份。
九、听课证:
正式开课前,请到咨询室办理听课手续。 |